农村交通安全“警”醒课|农村交通安全专题

  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   2025-04-29 10:21:26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4月29日讯(通讯员 龙百惠)为加强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及警示曝光,株洲公安交警设置农村交通安全专题——农村交通安全「警」醒课,整理典型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作为警示,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,文明出行,平安回家。

2岁幼儿“奔跑式”过马路 危险一触即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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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经过:3月12日,唐某驾驶轻型货车行驶至醴陵市均楚镇马家垅村黄家老屋组路段时,碰撞横过道路的幼儿黄某(2岁),造成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。

经交警认定:唐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未避让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。

交警提醒:车辆行经农村地区临街居民房屋或者商业街道时,要降低车速观察清楚路况再通过,遇到行人应当避让。居住在临街房屋的居民要注意观察道路车辆情况,要教育、照看好儿童,避免儿童在道路上玩耍或者突然冲入道路。

两车违法越中心线引发事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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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经过:2月4日,钟某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摩托车,行驶至白关镇双福村路段一弯道处越单黄线行驶时,与相对方向同样越过单黄线行驶的罗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,造成钟某受伤、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。

经交警认定:钟某无证且酒后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标线行驶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。罗某驾驶机动车违反标线行驶,承担事故次要责任。

交警提示: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有限,多数路段较为狭窄,弯道坡道多,行经窄弯道时要减速行驶,遇到视线受阻的弯道,要提前鸣笛,在划有交通标线的道路,要按照交通标线行驶。驾驶机动车需要取得驾驶证,饮酒不开车,开车不饮酒。

停车让行标志切勿忽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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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经过:2月6日,匡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醴陵市左权镇花桥村村道行驶至一路口时(此方向设有停车让行标志),与从其右侧驶来的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(搭载乘客段某),造成刘某、段某受伤、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
经交警认定:匡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让行标志让行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。刘某无证驾驶摩托车,承担事故次要责任。

交警提示:农村地区交叉路口较多,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设施设置尚不完善,车辆行经时应减速慢行,必要时停车瞭望,观察清楚路况和交通标志,遵守交通标志行驶。

责编:龙子怡

一审:龙子怡

二审:张建平

三审:周小雷

来源: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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