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金燕 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 2025-04-29 19:03:54
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
【故事】
近日,“世界第一长洞”钟乳石被爆出遭游客刻字“到此一游”,引发热议。
现实生活中,一些游客喜好随处涂鸦,在景区刻下游览痕迹,这种行为不仅缺德,更涉嫌违法。
“五一”假期将至,记者梳理几起司法判例,厘清任性刻字的法律边界。
几年前,陈某在贵州旅游时,使用登山手杖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“梵净山金顶摩崖”石壁上刻字“丽水陈国”。事发后,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公益诉讼。
经江口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定,“梵净山金顶摩崖”是梵净山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,陈某的行为不仅对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,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梵净山自然遗产的整体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,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万余元,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。
2年前,一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游览时,用钥匙在城墙上刻下自己的名字“种某强”,被其他游客举报后,公安机关对种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,罚款200元,并列入不文明旅游“黑名单”。
【说“法”】
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黄金派出所副所长 张智杰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3条第一款规定,刻划、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、名胜古迹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24条规定,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特别要注意的是,若孩子在文物上刻字,其监护人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自然遗迹并非“留言板”,游客任性留下的每一道刻痕,都在损毁跨越时光的历史记忆。在景区留下文明身影,才是最美的“到此一游”。若发现游客破坏文物的行为,请立即举报。
责编:施泉江
一审:施泉江
二审:王为薇
三审:唐婷
来源: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
我要问